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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合格的律师助理应该什么样?

发布时间:2019-12-11     发布人:     浏览量:    分享到:



  题记:

  怎样成为一名合格以致优秀的律师助理?这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做一名合格的律师助理,到底是“功力”重要还是“态度”重要。本期推送的文章来自北京铸成(广州)律师事务所的赵智灵律师,她所总结的几点经验对于初为律师助理的法律人来说,可能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赵智灵是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2008届法学本科毕业生,后赴美国南加州大学修读LLM,毕业后回国从事律师工作。

  合格的律师助理应该什么样?

  2010年从南加州大学毕业后,选择了进入律师所从事律师工作。说是律师,毫无疑问地要从律师助理开始做。两年多的助理生涯,自己独立执业后又带了一年多的助理,感慨良多。正逢胡老师邀稿,也算是对自己这些年执业生涯的心得总结吧。本文并不是以讲授实务操作技巧为主的,但希望我的一些个人体会能给有意从事律师行业的法学毕业生一点启发。

  养成自学的习惯

  自从带了助理以后,我更加明白了一个用人单位的立场跟想法。最深的一点体会就是宁可招一个没经验的不招没自学能力的。一个法学本科生在大学学的仅仅是法律的皮毛,即便是过了司考也不是入职了就能为律所创收的。一家律所、一个律师可能只做某一方面的法律业务,这个时候如果你的经验对不上口,对他们而言你就跟刚毕业的大学生差不多,什么都要教。但相比之下,自学能力强的和弱的,教起来的难度之差异可就不是一点点了。

  作为一个没有经验的律师助理,对一些事情甚至很多事情不懂不会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自己没调研过就妄图从别人那里要到经验我一直认为是非常可耻的事。带了助理后特别不能理解现在的年轻人,只要遇到什么没做过的业务,没写过的文书第一件事就是找你要模板,你说没有就一副“那我写不出来”的表情。比如说为一个新客户写律师信,有模板一个小时就写完的东西,没有模板就能拖个三到四个小时……我就不明白在这个互联网高度发达的时代,一个年轻人上网找个法律文书的模板为啥这么难。连这你都做不到,怎么做法律检索,怎么做尽职调查?我们在大学学的不是知识,最重要的其实是自学的能力。社会迅速发展的今天,没有什么是一沉不变的,特别是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立法频繁,法律体系纷繁复杂,不学习就意味着不可能做好业务。实务中法院还经常叫律师提交一些非正规的法律文书,你说我也没听说过,没有模板怎么破?

  还记得我刚做助理的时候,当时所里有两位主办律师和一位助理,起初我以为我只是给其中的一位律师做助理。上班才一个星期,那位据说也上班没多久的律师助理就被辞退了。后来才听说她是广东某二本学校法学本科毕业,英语水平一般,由于所里新来的人事对所里业务情况不了解才阴差阳错的招进来的。我所在的律所业务多为涉外,英语水平非常重要。然而当时所里非常忙,因此即便两位律师对这位助理非常不满,她还是在所里干了一个月直到我的出现……据两位律师说一开始他们也有找这位助理谈,希望她能熟悉所里的常规业务,即便英文水平一般也能利用模板处理简单的文书。

然而令他们失望的是,她并没有像他们期望的那样利用下班时间研读案卷学习常规业务,而是每天下了班没事就回家去了。久而久之,律师们不再对她抱有希望,只是安排打电话复印这样不需要英文的琐事给她了,因此她与核心业务再无关系。现在的大学本科生毕业英语至少都有英语四级水平,你说做涉外业务的英语要求是不是真那么高,我想未必。每日客户的往来邮件所里的前台都能看懂一二,而她的学历只是成人大专水平。

做任何业务,我们都不可避免的会有自己的短板,业务知识的不足或技能的缺失都有可能。在5、6年前,一个专做涉外业务的律所我相信对那位助理来说是个非常好的发展提升平台,但她英语水平的短板、更确切的说是她不愿主动学习的态度让她错失了机会。作为一家主做涉外业务的律所,我所在的律所招了非常多英语专业的流程人员,他们大多对法律一窍不通,然而他们跟律师一样有权限阅读所有的律所与客户往来邮件,包括证据和法律文书。他们中有人就从流程转为了律师助理,成为了律所的核心员工。我相信那位流程人员一定花了不少时间自学了业务知识。

  出于各种考虑,主办律师可能不会让律师助理参与所有案件业务,然而一个合格的律师助理应当熟悉主办律师所有案件的情况以达到随时可以接手的程度。当一个案件当事人打来电话的时候,他不用翻案卷就能够知道当事人的身份及案件的进度。但实践中我看到的情况却是,当主办忙不过来想要助理接手案件的某个环节的时候,得到的往往是助理的一句“我没参与”,“我不知道”。这是极不专业的表现。律师助理应当在主办律师不在,无法继续代理时具备继续为当事人提供服务的能力。当一个主办律师有几个助理的时候,往往也只有那个主动自学与他无关案件的人有机会参与他本没有机会参与的案件。

  自学,应该说对做任何行业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工作能力,甚至可以说是一种生存能力。

  认识打杂的重要性

  打杂一直都是律师助理的传统工作内容,特别在没有聘请专门行政人员的传统律师事务所。每天给主任端茶倒水,打扫卫生可能比做案子花了更多的时间。一个好助理最基本的是要把“打杂”做好。

  每一家律所都会为每一个案件做一个案卷袋或案卷夹,放置法律文书、证据原件。在我所工作的律所我们主要放的是与客户的往来邮件,里面主要是与客户的案件沟通,案件策略讨论。一个助理每天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将与客户的往来邮件打印放在案卷夹里。记得我刚入职的头两个月每天加班做的就是这项工作,因为堆积了几个月的案件一直没人处理。当我成为主办律师以后,我的助理基本忽略了这项工作。当然理由也非常理直气壮,邮件在律所邮箱里都有,没有必要打印,只有当案件结案的时候他才把所有邮件打印归档。

网络科技发达的今天,什么都看似便利实则不然。看过美剧“The Good Wife”的人应该都有印象,其中有一集女主角所在的律所电脑系统被黑客攻击,律所邮件外泄也为案件办理带来麻烦。这样的事情看来天方夜谭,但在我身边确实发生过:有一次律所的主任因为错点了链接导致黑客删除了他电脑内的所有资料并且对此进行勒索,他电脑内的所有案件资料都没有了,包括尚未开庭而已经写好的代理意见。好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为什么?因为我在自己的电脑里都备案了案件资料。平时不注意整理案件档案,如果你离职了,接手你案件的律师面对空空如也的案卷档案要怎么下手。我曾经接手过其他律师的案子,结果一份文书原件不见了,害我被法院各种刁难。而我的助理在经历过这件事后,竟然也把一个案件的法院的文书乱放到另一个案件的案卷夹,导致所里的行政人员找了一下午。

  助理不要觉得自己做这些打印夹卷的工作看似多么微不足道,所有的这一切都有可能影响客户的权益。事实上我认为最安全的还是书面打印的资料,电脑可能被黑,网络系统也可能瘫痪,而这些都不能影响案件的进展。很多国内的客户喜欢电话咨询,其实这样的习惯对律师是不利的,因为没有凭证,客户可能在案件输了以后对律师倒打一耙。完备的案卷档案管理不仅是保护客户也是保护律师自己的权益。

  要有服务的意识

  我们做律师其实提供的就是法律服务,然而很多时候律师行业是非常缺乏法律服务的意识的。很多的律师都以签顾问单位作为创收的主要业务,而签了合同收了顾问费之后可能一年都不会跟客户有什么联系。好多人抱怨现在的律师行业打价格仗,不良竞争,客户只看结果,是否有反问过自己给客户提供了怎样的服务呢?你是不是代理了诉讼后等到判决出了才报告客户?客户没问就从来不联系呢?

  我办理的一个公司设立的案子,收费跟其他案子比起来其实并不划算,然而由于客户的联系人主要在国内,经常喜欢打我们的手机问进展。有一次我催促我的助理立即给客户回复,他反倒是一副不耐烦,抱怨客户的费用不仅低,我们还为了这个案件花费了大量人力和时间,仿佛律所只有他一个客户一般。然而客户就是上帝,不管收费多少,既然代理了这个案子我们就该有基本的服务意识,这不仅是职业道德的范畴也是竞争力的所在。

  记得所里的合伙人曾经说,我们的客户在美国那么远的地方,花钱请律师在中国代理他们的案子,他们从来没有来过中国也无法想象中国是什么样子,他们跟我们思维方式的不同可以说是物种级别的差距,你说他怎么能放心?服务应该是能让人看见的。同样的道理我觉得也适用在国内客户身上。在现在的中国,购买法律服务还不是跟买菜一样被老板姓视为非常平常的一种消费。你说一个人一辈子有大的机会打一场官司呢,请律师对于他们很多人来说可能是一辈子只有一次的大事。你说他怎么能放心?

  案件的结果往往不能衡量服务质量的好坏,真正好的服务是即使输了案件也让客户看到了我们的努力。很多的律师对当事人缺乏尊重也缺乏沟通,造就了今天律师行业的现状。每一个由律师参与的案件就是一次普法的过程,高素质的中国当事人是要由今天的法律共同体来培养的。

  做律师助理还是助理律师?

  律师助理说到底有一天是要成长为一名独当一面的律师的。其实我一直觉得律师助理应当是助理律师,你的身份应当是主办律师的partner,而不仅是他的associate。

  我觉得助理的心态很重要,若是依附主办就更容易成为助理的角色,而将自己视为独立办案的律师,你则更像是助理律师。做一个好的律师助理并非就是要对主办律师千依百顺,作为律师助理的你其实能够帮助你的主办律师一同成长。刚工作的一段时间我非常苦恼,因为我觉得我的工作不是律师助理,而是翻译。很多时候我的主办律师在一旁说中文而我将其翻译成英文报告发给客户,这些报告的内容不由得我决定。我经常为无法参与案件策略的决策而郁闷,感觉自己的工作缺乏价值。

同时,主办律师经常喜欢在快下班的时候安排一些重要的工作,他本人并不是时间管理的高手,因此我经常要加班完成工作。主办律师是个非常懒的人,哪怕是要给数字添加几个0也要让助理打,长此以往无疑是加班的恶性循环。后来我不再纵容主办律师天天加班的安排,在上班时间适时地催促他安排工作,并明确表示不想加班的意愿。之后不仅成功治愈了主办律师的懒癌,再也没有无休止的加班了。

  律师助理不该是每日等着主办来安排工作,而应是作为他的partner一起办案。只有更早的将自己代入主办律师的角色才能更早的成为律师。

  结语:

  做律师无疑是艰辛的,特别在传统的律师事务所起步的年轻律师。即便我自认幸运地在一家公司制的涉外律所工作,也有过凌晨3点还在公安局帮客户报案,为客户做翻译的心酸。在我毕业后的3年,原来在律所工作的一些同学就不再做律师了。同时,也有在国企有稳定工作的同学重新捡起法律,走上司考、实习这条路,问她为什么?过去的工作不开心。那么执业后呢?痛并快乐着。If you love it, you always love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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